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郑某涉疫情诈骗案,通过“云上法庭”审理。龙马潭区人民检察院供图。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郑某涉疫情诈骗案,通过“云上法庭”审理。龙马潭区人民检察院供图。

  起诉

  龙马潭区首次采用视频讯问,犯罪嫌疑人“云”认罪认罚

  “疫情期间,犯罪嫌疑人利用大家对口罩的迫切需求来行骗,不仅骗钱,还会引发社会恐慌。”泸州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说,泸州市委政法委得知这一情况后,迅速安排龙马潭区委政法委全面统筹,在龙马潭区公安分局忙前忙后侦破案件的同时,龙马潭区人民检察院也提前介入了。

  2月5日,公安机关立案当天,相关信息就传递到龙马潭区人民检察院。综合研判后,检察院当天就指派检察官,主动提前介入该案。在分析研判已查清的案件事实、证据基础上,检察官针对证据收集、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环节提出专业意见。

  据龙马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一部副主任杨绍伟介绍,区检察院在2月5日向区公安分局出具了书面的《郑某涉嫌诈骗案引导侦查意见》,对区公安分局在办案过程中查证犯罪事实、固定证据、查明嫌疑人是否有前科等提出了意见。这为区公安分局快速办案和区检察院及时批捕奠定了基础。

  “2月10日,区公安分局将案件移送后,我们迅速审查了全案卷宗。次日,依法从快以涉嫌诈骗罪对郑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杨绍伟介绍,批捕一般在七天内,本案中,由于区检察院“打了提前量”,才能依法快批快审,大大减短时间。

  “疫情期间,口罩是稀缺资源,大家都想买,但很难买到。快批快捕,主要是希望案子尽快完结,更好地发挥案件的警示作用。”杨绍伟说。

  在审查起诉环节,因为疫情原因,检察官及律师都没办法现场审查和见证。再等下去,案件周期又将被拖长。龙马潭区人民检察院参考了高级人民检察院的指导意见,通过微信远程视频进行审查起诉。

  2月19日,通过微信远程视频,在值班律师见证下,犯罪嫌疑人表示认罪认罚。同时,检察院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该案。

  2月20日,龙马潭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杨绍伟告诉记者:“被告人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疫情防控期间虚构事实,利用网络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