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陈碧红

  疫情期间,朋友圈各种微商销售口罩、代购买口罩的信息曾一度刷屏,在这其中也有不少人遇到了各种“坑”。近日,都江堰“微法院”就处理了这样一件事。

  气愤:

  卖方以缺货为由,不仅不退款还将对方拉黑

  原告梁某与被告张某几年前通过微信有生意往来但未见过面。2020年2月7日,因疫情原因需购买大量口罩准备复工复产,原告梁某与被告张某的微信朋友圈看到有大量的口罩在售卖,原告梁某与被告张某通过微信沟通咨询,达成了买卖口罩的合意并购买2000个口罩,价值人民币50000元,约定被告向原告分3天内发货,如果3天内没有供应口罩全额退款。

  2020年2月8日,原告向被告微信支付5000元,梁某朋友唐某支付宝转账张某45000元整,收到货款后,张某承诺3天内发货,被告收款后并未向原告交付口罩,在微信里,原告多次催促被告赶紧将口罩送来,被告依然各种借口,于是原告要求退款,后双方于2月13日达成退款的合意,被告又以只是中间商为借口推托责任,于2月13日支付宝退款3500元给梁某,剩余46500元至3月11日被告张某一直不退款,期间更把原告拉黑微信失联。

  处理:

  法院书记员轮番微信网聊普法,4天最终追回剩余款项

  3月9日,梁某通过都江堰法院“微法院”提交起诉,将对方告上法庭。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通过“四川微法院”收到该案材料后,针对该案的特殊性,法院法官让多位书记员通过轮番加微信的方式成功联系上对方,并通过微信聊天发原告的截屏证据告知其情节重要性。

  从立案到撤诉共耗时4天,快速使得协商双方达调解协议,最后原告撤诉,被告张某退还原告梁某口罩货款剩余部分46500元,并于2020年3月12日支付宝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