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魏冯

  3月27日,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发布《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全市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 泸州市高三年级(含已报名参加高考的中职学校毕业年级学生)于4月1日开学,初三年级于4月7日开学,高一、高二年级(含中职)于4月7-8日开学;初一、初二年级可于4月9日开学,小学各年级可于4月11-12日开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可于4月13日开学。

  同时,各区县各学校在确保师生员工绝对安全的前提下,分区分类、分级分段、错时错峰、陆续有序组织开学复课,有条件的学校应实行封闭式管理;驻泸高校开学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按省教育厅通知要求执行,正式开学前学生不得提前返校。

  《通知》还提出,校外培训机构在中小学校全面开学复课前不得开展线下培训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学校管理权限,各地各校要统筹做好应急演练、物资筹备、评估验收等疫情防控和开学复课各项工作,尚不具备开学条件的暂不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