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杨琴)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家里的小“神兽”们纷纷延迟上学,许多城市幼儿园的开学时间至今仍未确定。幼儿园一直未开学,之前预交的费用能不能退?对此,有网友通过四川在线“问政四川”平台进行咨询。对此,四川在线记者邀请律师进行了解读。

  3月25日,有网友留言咨询,“因为疫情影响,幼儿园一直没有开学,那么之前预交的费用会不会退?开学后,相关的学费、生活费等费用,具体将怎样收取,有没有统一的规定?”

  对此,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逢逢律师认为:针对因疫情影响,之前在幼儿园预交的费用是否可以退,要根据不同情况不同处理。

  首先,对疫情结束,幼儿园开学时应该上小学的学生家长,可以和幼儿园协商达成一致,也可依据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要求解除合同,请求幼儿园退还未使用部分的学费及生活费。

  其次,针对疫情结束,继续上幼儿园的学生家长,可以和幼儿园协商一致,疫情期间未使用的学费及生活费相应冲抵下一期应交费用;也可以退还相应部分费用,但学生家长应按时足额缴纳下一期应交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