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广元消息(记者 高志农)旺苍县某医院从江西省南昌市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订购一批体外诊断试剂(国家第三类医疗器械),公司当天发货,医院当天就收到了货物。近日,旺苍县市场监管局对此“超快速递”公司作出处罚:责令改正,并处2万元罚款。

  正常快递时间至少需要3天以上,为啥这次这么快?旺苍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医院使用的体外诊断试剂的采购渠道进行追溯调查时发现这一情况后,随即展开了细致的调查。

  据医院《冷藏检验试剂运输交接单》显示,该批体外诊断试剂的发货人为江西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发货日期为6月6日,而医院接收到该批货物的时间也是6月6日。

  进一步调查确认,江西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从2019年6月至案发时,未经备案擅自在旺苍县东河镇设立库房,用于储存该公司发往旺苍的第三类医疗器械,以便在收到旺苍医疗机构的采购定单后能及时将所需货物配送到医疗机构。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跨行政区域设置库房的,应当向库房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因此,该县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作出了上述处罚。

  “部分群众也许会觉得异地设库房不是好严重的事,其实,对于药械来说,贮藏环境特别重要。”据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家对体外诊断试剂的运输,贮存都要严格的要求。而本案当事人设置的库房未经备案,不能达到贮存温湿度等冷链管理要求,会影响诊断试剂质量,降低医疗诊断的准确性。

  4月1日,旺苍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县“春雷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的“春雷行动2020”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该典型案例。

  据介绍,2019年12月16日至2020年3月31日,旺苍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以“重拳出击治乱象,凝心聚力护民生”为主题的“春雷行动2020”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本次专项行动期间,全县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652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户5860户,集贸市场31个,商场、超市2779个,整治重点区域21个;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04件,着力解决了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