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新闻网讯(全媒体记者 余勇君)4月7日,记者从市委绩效办了解到,通过广泛收集问题、甄别评估、媒体投票和征求意见,经七届市委常委会第148次会议审议通过,我市已确定2020年度整治的“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

  据悉,我市2020年度“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包括

  ①市城区大型公立医院部分检查不合理、检查结果不互认问题;

  ②城市新建区公交线路少、班次少,上下班等重点时段出行不方便问题;

  ③市城区建(构)筑物临街面违规安装外置式防护栏(网)问题;

  ④市城区公办幼儿园数量较少,部分适龄儿童入园难问题;

  ⑤市城区部分安置房不动产权证书办理不及时问题;

  ⑥市城区绿道和公园路灯设置少、灯不亮问题;

  ⑦民办学校招生和收费不规范问题;

  ⑧农贸市场活禽宰杀管理不到位问题;

  ⑨广场舞场地设置不科学、管理不规范、噪声扰民问题;

  ⑩市城区部分道路施工项目管理不规范,存在乱开乱挖现象,影响市民出行问题。

  此次整治活动涉及到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城管执法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主责单位。市委绩效办要求,主责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组织有关责任单位研究制定具体整治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细化整治目标、措施、步骤和方法。全市各地各部门在整治工作中要最大化体现群众意志,对能马上解决的问题,要迅速整改;对短时间内不能解决到位的问题,要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分阶段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根本性问题,要从健全制度、加强监管等层面研究解决。对工作不落实、走过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要纳入市、县(市、区)《阳光问廉》重要内容,并严肃问责。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