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在四川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21岁的凌鹏作为被告出庭。

  原告霍先生起诉凌鹏在2019年9月11日至10月1日之间,冒充保险公司从业人员,以承诺高额赠品为由,骗取客户在原告处投保汽车保险,从而获得优惠手续费,因凌鹏未兑现赠品,导致霍先生多次被投诉及要求赔偿。

  凌鹏觉得自己很冤枉。作为推销业务员,自己是按照公司的的政策进行推销,虽然确有操作失当,但自己处理了,公司现在却将所有责任推给自己。

  联系不到老板,凌鹏才发现,自己所在的公司早在2014年就已经被吊销(未注销),甚至老板身份也存疑。

  几个客户频频投诉:

  “购买车险承诺的福利都没兑现”

  最近一段时间,吴女士很头疼,因为今年2月购买车险时对方承诺的油卡、洗车券、车辆保险服务一直没有兑现,与自己微信联系的业务员也失联了。吴女士投诉到保险公司,被告知会处理,但迟迟未解决。

  吴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2月20日,她接到推销车险的电话,后来一位自称姓钟的业务员添加了她的微信。对方计算出保费约4896元,并承诺赠送1200元加油卡(后协商折算现金),漆面修复2次,洗车服务12次以及代驾服务。吴女士同意购买,觉得挺实惠,还推荐给了好友。

  但后来,吴女士发现自己和好友都没有收到寄送的洗车券、维修券和油卡,多次通过微信联系业务员,对方说保单生效后15日分次上账,如果没有到,就让财务做返佣(金)。吴女士等到3月18日,仍旧没有收到优惠,3月22日之后,这名钟姓业务员再也没回复。“后来我打保险公司电话投诉,有人联系我说是业务员携款跑了。”吴女士说。

  和吴女士有着相似经历的车主郑先生也在维权投诉。

  去年11月,自称某保险公司业务员的凌鹏通过电话与他取得联系,承诺续保赠送1000元油卡。

  郑先生说:“我一直都是买的这家保险,在谁那里买无所谓,看谁的条件实惠。”但没想到的是,他收到的油卡是空卡,凌鹏承诺的保单生效时间15个工作日后分5次到账,一直没有兑现。

  同样收到空卡的,还有车主翁女士。她是2019年12月在凌鹏处购买车险,也被承诺赠送油卡、车辆保养、补漆等,“一样都没兑现,还寄了一张空卡给我。”翁女士说,她投诉后,另外的工作人员电话回复称正在处理。等了一阵没有下文,她再次投诉,另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是电销合作方员工私下承诺,并非保险公司的政策。

  被起诉的业务员:

  “很冤,自己的微信号给公司用了”

  正是这些投诉,让凌鹏坐上了被告席。

  凌鹏告诉红星新闻记者,2019年9月,他通过网络招聘平台应聘到位于资阳市的成都昶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当时作为公司车辆保险的电销业务员向车主推销保险业务,关于油卡、车辆维护保养等福利,他都是按照公司政策推销的。

  在凌鹏提供的微信聊天和收藏的信息中,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不同保险公司的续保、转保政策根据保费不同,有300至1500元不等的油卡,以及保养等相关政策。

  凌鹏表示,公司会将不同的反馈福利政策发到群里,自己都是根据这个政策来灵活推销业务。凌鹏的两位同事证实了公司确实是以“油卡、车辆保养等”优惠政策,促成客户业务。

  前同事杨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她也是通过网络招聘平台应聘到该公司上班,但只待了一个月就离职。在凌鹏被起诉的案件中,她作为证人出席。

  为什么作为业务员的凌鹏会被起诉?凌鹏表示,2019年9月7日,他入职公司,因自己有两个微信号,公司让他将其中一个提供给公司使用。

  9月10日,公司财务联系凌鹏表示,公司有一笔账需要转到凌鹏给的微信上,但微信有支付限额,需要凌鹏提供工资卡绑定并提供手机验证码。

  而起诉书也显示,转款时间一致,为“2019年9月11日至2019年10月1日期间,被告在原告处投保31辆汽车保险,获取给予车主的优惠手续费23007元,导致经被告投保的31辆车主多次投诉保险公司及保监协会,举报销售过程中承诺礼品未兑现,要求巨额赔偿以及退保,导致原告巨额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