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任鸿)近日,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关于2019年煤矿水患现状调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报》。《通报》显示,2019年10月至12月,应急管理厅组织专家组,对巴中、达州、广安等9个市(州)的36处煤矿的水患现状调查报告进行了现场核查,发现有9处煤矿的水患现状调查报告存在严重问题,矿井水患危险性等级定级不准;另有7处煤矿的水患现状调查报告内容不完善,编制质量不合格。

  通报核查发现的共性问题是:现场核查发现,16处煤矿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编写报告和绘制图纸,对《四川省煤矿矿井水患危险性分级标准》掌握不准,对矿井水患现状调查不清,报告、图纸中描述的水患危险性与报告最终水患危险性定级结论相互矛盾等,约占现场核查煤矿数的44%。

  通报核查发现的突出问题是:根据核查结果,9处煤矿的水患现状调查报告对矿井本矿采空区、周边废弃老窑、相邻关闭煤矿积水及对矿井水害威胁情况调查不清楚,对矿井水害水源、透水通道及容易透(突、溃)水情况分析判断不准确,提出的水害防治措施无针对性。

  针对核查发现的问题,《通报》要求各产煤市(州)应急管理局要督促相关煤矿企业进行停产整改。一是针对9处水患危险性等级定级不准、报告存在严重问题的煤矿,各有关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立即责令9处煤矿停止井下生产或整改作业,重新开展矿井水患现状调查,查清煤矿水患水源,合理定级,制定有效的防治水措施。二是针对7处报告内容不完善、质量不合格的煤矿,各有关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相关煤矿企业进一步完善水患现状调查报告内容,重新编制矿井水患现状调查报告,及时报市、县应急管理局和省矿山防治水中心归档。

  《通报》强调,要规范煤矿水患现状调查和报告内审。督促各煤矿企业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组织专业技术力量或委托技术力量较强、技术装备完善、调查报告质量好、信誉度高的专业机构开展煤矿水患现状调查工作。煤矿水患现状调查报告必须由煤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组织内部评审通过后,经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煤矿企业公章,报市、县应急管理局和省矿山防治水中心归档。凡煤矿水患现状调查报告中矿井水患现状“水害水源、透水通道、危险部位”不清、防治措施无针对性和操作性的,一律不得通过煤矿企业内部评审。要切实加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煤矿水害现状调查管理台账,掌握动态,凡发现煤矿水患现状调查报告过期或未按规定报相关监管部门归档的,一律责令停工停产整改。严格煤矿水害等级管理,凡涉及矿井水患危险性等级降级的,必须由市(州)应急管理局组织现场复核。加大水害现状调查工作监督力度,凡发现开展煤矿水害现状调查技术服务的单位及个人编制的水害现状调查报告连续两次存在同一问题的,市、县应急管理局应禁止其在本区域从事煤矿水患现状调查技术服务工作。凡发现煤矿企业或者技术服务机构、人员弄虚作假,编制、提供虚假矿井水患现状调查报告的,依法依规惩处,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