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任鸿

  4月15日,记者从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获悉,因涉嫌受贿,日前,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培训学校原校长陈伦刚(正处级)、宜宾市公安局原三级高级警长王正元(副处级)分别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陈伦刚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宜宾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叙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伦刚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

  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陈伦刚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和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王正元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宜宾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翠屏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正元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正元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