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宏 谢方伟 封面新闻记者 刘恪生

  4月17日,自贡市富顺县人民法院通过远程提讯方式,公开宣判了一起案件。被告人唐某犯寻衅滋事罪、危险驾驶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4000元。

  “警官,我的车在飞龙镇街上被撞了。对方喝了酒,拿到一把宝剑要砍我,请你们快点派警过来!”1月15日下午,一名男子报警求助。随后,犯罪嫌疑人唐某被赶来的民警抓获并立案侦查。

  经查,1月15日14时许,唐某与朋友在飞龙镇街上吃饭并大量饮酒,后驾车与该男子的轿车发生刮擦,唐某竟其车里拿出一把钢制宝剑冲向该男子,后被同车好友劝阻并夺下宝剑,该男子则借机逃离现场并报警。

  随后,唐某继续借酒闹事,先后用手拍打街上一辆三轮车和该男子轿车车窗,谩骂并准备殴打一摩托车驾驶员。民警到现场后,将唐某传唤至派出所,并依法抽取其血样送检。经鉴定,唐某血液中乙醇浓度为226.4mg/100ml,其行为已达到醉驾标准。

  据了解,唐某曾于2018年9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2019年2月28日刑满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