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开江女子朱某因种植55株罂粟受到法律制裁。朱某身患老年疾病,其丈夫听信“偏方”,认为吃了罂粟不仅能缓解疼痛还能补身体,遂购买种子由朱某种植在自家菜园,平时“掐嫩叶子当青菜吃”。民警对现场清点,发现这些罂粟共计55株,当天全部铲除。

  3月27日,大竹县永胜镇禁毒办在该镇水口村5组也发现有人非法种植罂粟,查获罂粟17珠。当天,大竹县公安局石桥派出所介入调查。经查,种植这些罂粟的人为刘某某,民警依法对刘某某口头传唤至派出所调查。刘某某受到行政处罚。

  4月15日,达州市公安局通川区分局江陵派出所在江陵镇某村也查获一起非法种植罂粟案件。在村民廖某家的菜地里,民警发现了成片正在开花结果的罂粟植株,经当场清点共计297株,民警立即予以铲除。廖某称,她并不知道这是罂粟,将偶然得来的不知名种子误作菜籽进行了种植。目前,通川警方已依法对廖某作出了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