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王云 何勤华

  4月21日,记者从西昌市公安局获悉,2020年4月20日14点35分,西昌市公安局接到樟木箐镇山火警情后第ー时间组织警力开展火情起因调查。

  经查,2020年4月20日14时20分许,樟木箐镇李家沟村1组租住村民吉克某某(女,昭觉县人)在家中做饭时,灶内火星通过烟囱落至房外引发山火。

  截止到4月21日7时,明火全部扑灭,过火面积约17.2公顷,未造成人员伤亡。犯罪嫌疑人吉克某某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涉嫌失火罪。目前公安机关已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请广大市民提高安全用火意识、自觉抵制违规用火行为、杜绝火险火情隐患。对引发火险火情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必将依法从严査处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