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成都4月21日电 据遂宁市纪委监委官微消息,今日,遂宁市纪委监委通报三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

  1、遂宁市安居区常理镇鲤鱼沟村党支部副书记李治兴在办理群众低保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2016年,时任鲤鱼沟村党支部书记李治兴违规将已退出低保的喻某再次纳入低保户,并与喻某协商,将1200元低保金给李治兴堂妹李某治病。2016年至2017年,喻某违规领取低保资金共计840元。2020年1月,李治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治兴将涉案款1200元已退还喻某,喻某违规领取低保金840元已上交财政。

  2、蓬溪县常乐镇庭英村原党支部书记唐建生扶贫工作履职不力问题。2017年12月,庭英村贫困户胡某患病在县外入院治疗,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和民政医疗资金救助后,自付费用27541.6元,占总费用48.7%。2017年至2019年,唐建生作为庭英村脱贫攻工作第一责任人,工作不实不细,对医疗保障政策不熟悉,没有及时详细地向胡某宣传讲解卫生扶贫救助基金政策,导致胡某在患病住院后接近2年时间里,没有及时享受到卫生扶贫救助基金5000元,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月,唐建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大英县河边镇人民村党总支书记田金矿、原双石村监委会主任秦帮禄在实施专项扶贫项目中违反有关规定问题。2018年3月,田金矿、秦帮禄分别在担任原双石村党支部书记、村监委会主任期间,违反工程建设招投标有关规定,违规确定该村专项扶贫项目施工单位。2020年3月,田金矿、秦帮禄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