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第二次勘查图。(四川应急厅提供)现场第二次勘查图。(四川应急厅提供)

  经调查认定,此次事故为煤壁垮塌伴随瓦斯大量涌出较大事故,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直接原因为:3103南采煤工作面采空区顶板初次来压,导致工作面煤壁突然破坏垮塌,部分垮塌煤炭具有一定的弹射效应,垮塌和弹射煤炭在重力作用下经大倾角机道和人行道下滑,撞击、掩埋附近作业人员,堵塞工作面通道;垮塌煤炭残余瓦斯解吸释放,垮塌空洞周围和采场四周煤体瓦斯涌出,加之垮塌煤炭堵塞进风道使工作面及其进回风道处于微风状态,瓦斯浓度迅速升高,工作面及回风风流瓦斯浓度长时超限,进风风流瓦斯扩散回流。被垮塌煤炭掩埋的人员以及未被全身掩埋的人员窒息死亡。间接原因:顶板管理制度及措施落实不到位;瓦斯治理存在缺陷;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广能公司对李子垭煤矿南二井安全生产管理不力。

  针对该起事故,调查组建议对广能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肖前昌,广能公司总经理胡彬等19名责任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处罚。鉴于李子垭煤矿南二井采煤队支护工卢大华、李子垭煤矿南二井采煤队割煤机司机何勇、黄德权已在事故中遇难,建议免于责任追究。

加515米回风井甲烷传感器浓度变化曲线。(四川应急厅提供)加515米回风井甲烷传感器浓度变化曲线。(四川应急厅提供)

  调查报告称,李子垭煤矿南二井对此次事故负主体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相关规定,建议处罚款64万元人民币。撤销李子垭煤矿南二井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将李子垭煤矿南二井纳入联合惩戒对象。责成广能公司向川煤集团写出深刻书面检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