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以来,四川自贡女子陈某多次电话联系其常居福建的6岁女儿生父洪某某,希望对方能支付抚养、医疗等费用,用于女儿急需进行的手术治疗,但均无果。

  陈某求助当地妇联,在其协助下,得到了当地检察院的关注和帮助。4月15日,在四川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区人民法院启动“异地收案”的联合帮助下,促成了2000公里外的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陈某的“跨域追索抚养费”一案。

↑检察院支持起诉、法院启动“异地收案” 自流井区检察院供图↑检察院支持起诉、法院启动“异地收案” 自流井区检察院供图

  3月31日,自贡市自流井区妇联、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向自流井检察院反映了一起未成年人追索抚养费事件,并咨询如何解决其中遇到的困难。

  自贡市自流井区检察院检察官樊玉娟介绍,女孩小雅(化名)现年6岁,患有先天小耳症和过敏性哮喘。小雅在福建省厦门市出生,是母亲陈某与福建男子洪某某的非婚生子女。小雅一岁时,因为家庭纠纷,陈某带着她回到四川自贡生活。

  据陈某讲述,一直以来,小雅的生父洪某某从未支付过孩子抚养、医疗、教育等相关费用。如今,小雅急需进行小耳畸形再造手术,陈某又暂无经济来源,因路途遥远等因素无法前往福建,其多次打电话给洪某某索要女儿的抚养、医疗等费用,均无果。

  无奈之下,陈某向当地妇联反映情况,寻求帮助。

  樊玉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经走访调查后证实陈某介绍的情况基本属实,检察机关支持陈某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母女俩的合法权益。自流井区检察院帮助陈某收集了证据并以书面形式支持起诉。

  樊玉娟说,根据查明的事实,检察院先后多次与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检察院联系、协调,最终达成了跨省协作方案。该方案具体程序为:由自流井检察院支持陈某向自流井法院起诉立案,法院通过跨域立案方式移送至厦门市翔安区法院,最后由翔安区检察院跟进并支持陈某在翔安区法院的诉讼。

  与此同时,自流井区检察院还协调了两地法院、翔安区检察院,同意陈某暂缓缴纳3700元诉讼费,并帮助其联系法律援助。目前,自流井区检察院已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其他相关手续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樊玉娟补充介绍,按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一般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019年7月,全国法院开始提供跨域立案服务,即“异地收案”,它具有优质高效便捷等特点。

  红星新闻记者 袁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