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被欠薪的湖北民工

  律师建议:再审和执行可以同时申请

  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郭刚律师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99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郭刚建议,易兴建司可以同时向法院申请再审和执行,这样既可尽快实现兑现拖欠的民工工资,又可以依法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

  已经无奈地等了4年多的四川民工肖光平和湖北民工杨春明等人,开始看到了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