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搭“顺风车”后

  报警称被货车司机强奸

  段某系贵州毕节人,曾在浙江打工,在该案案发前回到贵州开了一家麻辣烫小店,并照顾女儿。2018年7月26日,因与堂姐约定到内江玩耍,她乘坐一辆毕节开往成都的长途汽车来到内江,当天13时许在厦蓉高速内江服务区下了车。堂姐在高速收费站外等她,她便独自沿高速公路步行,往出口方向走去。途中,她还在微信上告诉堂姐,自己上了一辆货车,搭“顺风车”到高速路口下车。

  然而,在当天12时31分收到一条微信语音后,在高速公路收费站等待的堂姐此后半个小时未收到任何消息。直到14时02分,堂姐收到段某发的位置,知道她到了内江的另一收费站。随后,堂姐赶到内遂高速内江胜利收费站,发现段某神情不对,脸上还有眼泪。

  了解情况后,堂姐将段某带到派出所报警。段某向民警称,自己被货车司机强奸了。她在高速公路上步行时,一辆货车停下,司机得知她到内江后便叫她上车。想到从服务区到高速路出口只有几公里路程,她就上车坐在副驾驶室。车行至内遂高速富溪段时,司机将车停在应急车道上,随后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期间还塞了100元在她的背包里。下车后,她边走边把100元撕了丢在高速公路边。

  货车司机:

  双方自愿发生

  因价格问题被报复

  接到报案后,民警在内遂高速距内江胜利出站口数百米的路边,找到了100元人民币的碎片。随后,通过调查,警方锁定了嫌疑人驾驶的山东籍货车。2018年8月3日,回到山东诸城市家中的涉案货车司机刘某被当地警方抓获。

  刘某到案后称,案发当天,他驾车从内江回山东途中发现一名女子在高速公路上步行,在询问女子是否搭车后,女子坐上了副驾驶室。开了一段后,他将车停在停车带和女子聊天,并提出和女子发生性关系。一开始,女子并未同意。随后,在他先给了100元,又提出给500元后,女子和他发生了性关系。

  刘某还称,这是自愿发生的性关系,但因为他只给了100元,女子为此不乐意,所以报复。但对于刘某所说,段某予以否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