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 记者田之路

  承包土方,却因村民多次阻拦造成窝工损失。经法院判决后,赵某本应该拿到67余万元的窝工损失费,缺被工程单位指为虚假诉讼。所幸赵某向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后,事情真相浮出水面,窝工损失费也拿回来了。

  “1400多天,我终于拿到这笔钱了。”近日,领到67万余元窝工损失赔偿的个体建筑承包商赵某,握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检察院检察官徐旭的手连声道谢。事情要从赵某承包一小区的土方工程说起。

  2013年底,赵某与四川某建设有限公司、广元市某建渣处置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承包某小区土石方工程。其间,因上述两家公司未能与村民就土地补偿事宜达成一致,施工中遭到村民多次阻拦,造成赵某机械设备、人工等窝工损失高达数十万元。赵某多次找两家公司协调未果,遂起诉至法院。

  2016年3月,经法院两审终审,判决四川某建设有限公司、广元市某建渣处置有限公司共同赔偿赵某窝工损失共计67.41万元。

  2018年,赵某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冻结四川某建设有限公司账户资金70余万元。同年7月,四川某建设有限公司以赵某涉嫌诈骗罪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随即以赵某涉嫌虚假诉讼罪立案,并向法院发出暂缓执行的书面函,法院作出暂缓支付执行款的决定。立案后,公安机关未对该案进一步侦查取证,未移送审查起诉,也未对赵某采取强制措施。

  今年1月,赵某向利州区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检察院受理后,承办检察官重新审查证据。经审查核实发现,赵某在承包某小区土石方工程期间,确实存在遭村民多次阻拦产生窝工损失的情况,此案不存在虚假诉讼行为。检察机关开展立案监督后,案件被依法撤销。案件撤销5日后,赵某拿到窝工损失费67.4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