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被带回井研县公安局刘某被带回井研县公安局

  封面新闻记者 李昕锋 丁伟(视频照片素材由警方提供)

  18年前,18岁小伙刘某(四川井研人)在打架斗殴过程中,砍死2人后潜逃。18年后,今年6月24日,四川省井研县公安局命案追逃小组民警在云南省昆明市,终于将刘某成功抓获。至此,18年前发生在井研城区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终于告破,犯罪嫌疑人全数归案。

  年少轻狂与人斗殴

  砍死2人后立即外逃

  时间回到2002年12月28日深夜,井研人刘某与朋友从河心岛游玩出来后,借着酒劲,在井研城区某娱乐场所外与李某、龚某等人发生口角争执,进而大打出手,打斗中,刘某向李某、龚某二人多次挥刀乱砍,导致二人受伤送医后因失血过多不治身亡。

  案发后,同案其他人员全部归案,而刘某自知后果严重、难逃罪责,连夜便辗转外逃至西昌。这一逃就是18年。

  办案民警介绍,时年18岁的刘某是家中独子,从小受到父母溺爱。10多岁时,刘某便辍学在家、无所事事,经常混迹于一些鱼龙混杂的场所。不满17岁时,刘某就因犯抢劫罪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

  逃亡期间不敢与人深交

  养了一条狗“说心里话“

  东躲西藏的日子里,刘某再也没有用过自己的真实姓名,而是随意杜撰了一个名字。

  18年里,刘某去过河南、四川藏区、云南等地,大多数时候他选择在少数民族地区隐居;由于没有身份证,他尽量选择不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的工作,当过KTV保安、餐厅帮厨、鱼贩学徒等。但如此打零工又挣不了几个钱,刘某经常是饱一顿饥一顿,一天花10块钱吃饭他都心疼,5块钱一包的烟也嫌贵。

  这期间的刘某时常焦虑不安、精神高度紧张,总是用喝很多酒、抽很多烟来麻痹自己,然后才能睡得着。

  刘某也不敢有朋友,不敢与人深交,始终没有结婚,处事也很小心谨慎,生怕惹事被查。无奈之下,他干脆养了一条狗,“狗算是我的朋友,有什么心里话,我就对它说。”

  归案后的刘某对民警说,其实他对自己的结局早就心知肚明,要么被仇家寻仇,要么被警察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