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分别驾驶摩托车行驶至一路口时相遇,一辆左转弯的摩托车坠落在公路外的田坝里,导致两人受伤,其中一人在出院两天后死亡。交警经过调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以现有证据不能证明事故成因,无法查明两车及驾乘人员有接触,无法查明死者死因为由,告知当事人可以就人身损害赔偿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近日,四川三台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接触”不是构成交通事故以及承担责任的前提条件,只要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具有因果关系并对此具有过错,就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是交通事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分配的唯一依据,因此,另外一名司机担责40%,共赔偿1万余元。

  事发:

  两摩托相遇出事故致2伤 其中一伤者出院后死亡

  2019年8月26日12时左右,68岁的羊大爷驾驶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搭乘其妻子何大娘从三台县安居镇方向往观桥镇方向行驶,行至X111县道26KM+900M路段左转弯时,与同向行驶的邓女士驾驶无号牌的二轮摩托车相遇,随后,羊大爷驾驶的无号牌二轮摩托车驶出公路,坠入公路外的田地里,造成羊大爷、何大娘受伤和车辆受损,邓女士驾驶的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在公路中间倒地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路过现场的货车驾驶员黄先生拨打了120,三台县观桥中心卫生院派车到事故现场将羊大爷、何大娘接至三台县观桥中心卫生院治疗,何大娘被诊断为:1。车祸伤,2。全身多处骨折。邓女士随车到卫生院支付了何大娘的治疗费1488.54元。

  同日,何大娘被转入三台县中医院住院治疗,被诊断为:1。慢性阻塞性肺病急性加重期Ⅱ型呼吸衰竭,2。肺性脑病?3。冠心病,4。高血压病3级 高危组,5。肺挫伤,6。左侧肋骨骨折,7。胸骨体骨折,8。左锁骨骨折,9。左桡骨远端骨折,10.L1、L2左侧横突骨折,11。左踝关节擦挫伤,12。双下肢胫后动脉及足背动脉粥样硬化斑。

  2019年9月12日,何大娘出院,《出院证明书》“出院后注意事项”载明:在当地卫生院继续治疗……防外感,慎起居,饮食清淡易消化,忌生冷硬食及辛辣刺激之品,抬高患肢。在三台县中医院用去医疗费35647.03元。然而,两天后,2019年9月14日,何大娘不幸在家中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