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出禁限用农兽药超标问题

  (一)土地村农产品批发市场(胡国联)销售的、来自龙泉驿区西河镇三联水产市场(高贤君)的“养殖鳝鱼”,恩诺沙星、诺氟沙星、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二)达州市家家福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三)阆中市七彩星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乌鱼”,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四)成都汐缘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陕西泾河茯茶有限公司生产的“汉(泾阳茯砖茶)”,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陕西泾河茯茶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成都站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成都新都区吉选生活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成都康达养生食品厂生产的“芝麻糕(熟粉类糕点)”,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二)隆昌市胡家镇福地百货店销售的、标称内江市东兴区家和旺食品厂生产的“猫耳朵(糕点)”,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三)标称乐山市五通桥区恒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棒棒鸡(川辣)(肉制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四)标称西昌市盛达食品厂生产的“可乐果味饮料”,菌落总数、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标称广汉市蜂云堂养蜂专业合作社(销售商为成都市山妹子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蜂王浆”,10-羟基-2-癸烯酸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各地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