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泸州长江大桥的小贴士

  1、不具备开行轮渡条件

  泸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沈昭平称,由于长江大桥附近没有现成的可供旅客上下和船舶停靠的通道和码头,而且大桥维修整治期间正值主汛期,河面水位落差较大,水流湍急,采取轮渡的方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具备开行轮渡的条件。

  2、纳溪城区<->泸州市区通行高速公路不免费

  泸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沈昭平表示,经过多次专题研究,并积极向省上有关部门汇报争取,但由于现有法律法规和技术因素的制约,目前不能实现纳溪城区往返泸州市区免费通行高速公路。

  一是现有法律法规的制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高速公路通行费的减免权限在交通运输部和省级人民政府,市县两级政府和交通运输部门无权擅自减免高速公路通行费;二是技术因素制约。现有的收费方式是通过区间路段门架系统自动实现计费扣费,不能自动识别区分纳溪城区往返泸州市区的车辆。因此要单独针对纳溪城区往返泸州市区的车辆免费通行,在技术上无法实现。

  泸州市委、市政府多次召集相关部门专题研究,计划开通纳溪区河东客运站经高速公路至泸州城西客运站直达班线客运车辆,运行时间早上6:00至晚上8:00,票价4元,市民朋友可在城西客运站直接换乘214路、20路公交车进入中心城区。

  3、江阳区雨污分流工程:7月1日前不能完成施工的路段实施错峰、暂缓施工

  江阳区党组成员曾镜枫表示,为把雨污分流施工对交通组织的影响降到最低,确保在7月1日前,完成主干道、次干道、滨江路等城市主干道路施工并恢复通行。对确实不能在7月1日前完成施工的路段,实施错峰、暂缓施工。

  4、多用途载货汽车、轻微型厢式货车不禁行

  记者从泸州公安交警支队了解到,泸州 “国窖大桥主桥及匝道,忠山隧道全路段及匝道”限行路段,也对货车实施24小时全时段禁行。但多用途载货汽车、轻微型厢式货车”(车长小于6米,总质量小于4.5吨)不属于禁行对象,可通行限号区域,但需按单双号限行规则通行。

  目前,按泸州货运车辆城区通行相关要求:沱江二桥、国窖大桥、沱江三桥均禁止货车通行,对需进入城区道路载运货物或进行工程作业的货运车辆,实行入城证管理制度,但禁止在早、中、晚高峰时段进入城区通行(高峰时段为:7:30-9:00、11:30-12:30、14:00-15:00、17:00-18:30),凡违反本通告的将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部分综合泸州发布梳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