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0日, 四川甘孜雅江县河口派出所接八角楼乡政府报案称,村民甲某在微信群中散布不实视频,存在虚构事实诋毁乡党委政府,言论造成恶劣影响。

  民警现场勘查走访了解到,甲某视频中所说的危桥在2011年已经被冲毁, 2012年八角楼乡党委政府在原老桥冲毁不到700米处修建有一座钢架大桥, 各村村民民及车辆均能从桥上安全通过,而原老桥处居住的3户村民为节约700米路程自主在2016年用3根实木搭建了该“简易桥”。

  甲某在视频中所说洪水爆发只能过危桥纯属虚假恶意造谣事实。事实清楚后,民警立即口头传唤了甲某到派出所询问,他对该视频的发布和事实供认不讳,经过教育,甲某意识到自己传播不实视频的错误与危害,表示后悔。

  目前,该派出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已依法对甲某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