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机关合力打击

  2019年11月14日,胡某向公安机关报案称:11月11日,刘某春及其小弟持枪械、刀具对殷某进行殴打并活埋。同日,安居公安分局成立了专案组侦办此案。经过前期调查,基本确定了被告人刘某春等人涉嫌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于2019年11月26日在市公安局的统一指挥下,抓获了刘某春、张某、李某等犯罪嫌疑人。侦查终结后,于2020年6月2日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遂宁市人民检察院于6月3日指定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检察院管辖,安居区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7月1日向安居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安居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高度重视,成立了11.11案件专案组,并为未委托辩护人的11名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考虑到该案证据材料较多、涉案人数多、社会影响大等因素,专门抽调资深精干法官组成合议庭,并通过召开庭前会议,解决了管辖、回避、举证方式等程序性事项,以确保该案高质、高效审结。

  公开庭审高效有序

  7月22日、23日安居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公诉机关在合议庭的主持下依法讯问了被告人,针对起诉书指控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逐项举证、示证,法庭各项庭审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由于该案案情重大且复杂,合议庭需对案件进行认真分析、评议,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