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采取远程开庭的方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刘某春等1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辖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庭旁听并实施监督。

  黑恶势力危害一方

  2017年年底至2019年11月期间,刑满释放后的被告人刘某春先后纠集被告人张某、王某、张某某、李某、唐某、何某某、张某某、李某某、向某某、王某某、侯某某、杨某(在逃)、姜某(在逃)、何某(在逃)等人,在遂宁市城区开设赌场,并通过抽头的方式非法牟利,逐步形成了以刘某春为组织、领导者,以被告人张某、王某、张某某为骨干成员,以被告人李某、唐某、何某某、张某某为积极参加者,以被告人李某某、向某某、王某某、侯某某为其他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这期间,为进一步扩大影响力,该组织采取暴力、恐吓等手段对周边赌场进行非法控制,对想要离开的股东进行威胁,多次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非法持有枪支等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破坏了当地正常的社会、经济、治安和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