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传统消费升级行动——

  升级汽车和家电消费。

  包括加快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共交通等领域推广应用,延续购置补贴和免征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至2022年底;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推进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开展汽车下乡专项活动,推动乡镇以下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加油站、加气站、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大力发展消费金融,推进汽车、家电等行业的消费信贷发展,稳步扩大个人消费贷款范围等。

  加快老旧小区改造。

  包括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善小区及周边适老设施、停车库(场)、智能快件箱、文体设施、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三年计划,各级财政可对符合条件的既有住宅电梯增设项目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给予专项资金补贴等。

  拓展农村消费市场。

  包括实施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升级“快递下乡”;扩大电商进农村覆盖面,促进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加快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区域性商贸物流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网点等建设;深入开展消费扶贫,构建互联网企业与贫困地区合作交流平台,助推深度贫困地区特色优势农产品销售等。

  实施消费环境优化行动——

  发挥政府引领作用。

  包括加大政府在公共卫生、文化教育、养老托育、大数据应用等公共服务领域投入;启动“天府里·悦生活”“川渝好物进双城”“买川货·助脱贫”系列活动,支持各地推出消费券;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可在现有相关专项经费中对成功创建消费试点、示范城市的地区给予一定奖励,省预算内资金对促进新消费的建设项目给予投资补助等。

  强化市场秩序监管。

  包括加强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大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查处力度,开展农村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实施四川品牌创建行动计划,开展四川省天府质量奖评选,完善“四川制造”管理标准、“四川服务”应用标准;严格落实网购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鼓励各地建立当地特色旅游商品无理由退货制度等。

  完善消费信用体系。

  包括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和消费后评价制度,大力打击网络刷单炒信等黑色产业链;健全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完善消费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共用机制,为公众提供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和消费预警提示服务,稳步推进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等。

  值得一提的是,方案还明确了三大行动目标,即——

  消费实现回补增长。加快释放被抑制、被冻结的消费,全省消费总量恢复增长,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打造高品质生活宜居地,创建成都综合性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成绵阳、南充、宜宾等一批具有巴蜀特色的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到2022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超过2.2万亿元,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分别超过3万元、1.8万元。

  新消费蓬勃发展。培育壮大新型消费、升级消费,到2022年,服务消费在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中占比提高到50%,信息消费规模超过6000亿元,网络零售额超过6500亿元。

  消费环境持续优化。不断提高经营者诚信度、消费者满意度、消费安全度和消费体验舒心度,到2022年,放心舒心消费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消费者满意度总指数提高到83以上,消费者信心指数跃升到12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