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记者跟小敏一起来到了高北门鼓楼街爱恋珠宝门店,门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是在单据上写清楚了的,爱恋珠宝未经调换满五年可按原价回购,但是小敏手中的这颗钻石戒指从单据上可以明显看到,是由2颗旧钻石戒指进行换购的,所以不满足原价回购的基本条件。”听到工作人员的解释,小敏也是不服气,她认为商家是在字眼上做文章,就是不愿意原价回购她手中的钻戒。记者询问后,爱恋珠宝也表示,因为当年卖给小敏钻石戒指的工作人员已经离职了,所以他们只能按照规定来处理这个事情,确实无法为小敏办理原价回购业务,随后小敏来到了市中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较场坝所进行投诉。在调解,双方暂时达成共识,爱恋珠宝退还小敏4000元人民币以及价值4000元的黄金,具体结果双方还在进一步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