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晓飞 四川在线记者 任鸿
8月14日,记者从乐山市检察院获悉,近日,由乐山市市中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冯某等20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冯某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宋某某等其他19人获刑二十年至二年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八万至五万元不等,收缴全部违法所得。
该案系由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的涉黑案件。主犯冯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妨害作证罪等六项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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