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上路必须要有驾驶证,这是常识,而乐山一男子还在学车阶段,就急着开车上高速,虽然是深夜,还是没有“逃脱”民警的查处。

  8月25日晚上11时许,民警在乐宜高速五通桥收费站开展夜间勤务工作,对过往车辆进行逐一检查,检查到一辆车牌号为“川LH**61”的小车时,驾驶员无法出示驾驶证,民警随即要求其下车,进一步询问。

  经核查,驾驶员吴某,41岁,当天晚饭后驾车带着朋友从犍为县出发,准备返回五通桥区家中,这辆车刚买不久,目前他正处于参加驾考阶段,还没取得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民警向吴某开具了违法行为通知书,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到大队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吴某将面临罚款1000,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记者:罗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