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四川威远县黄荆沟镇(现已并入山王镇)中心校副校长陶某某,在学校被同校教师曾某某杀害,该案曾引起广泛关注。今年8月27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了该案判决书,曾某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经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曾某某认为被害人陶某某经常在工作中刁难自己,心生不满。去年10月11日上午8时许,曾某某到威远县黄荆沟镇中心校上班签到时,发现学校行政楼二楼签到室有对他旷工的通报,非常生气,遂将通报从墙上撕扯下来。曾某某走出签到室门口时,正好碰见陶某某从面前经过,遂从腰间抽出随身携带的尖刀,向陶某某背部猛刺数刀。

  陶某某转身反抗,曾某某继续追着捅刺陶某某至教务处办公室内。陶某某用办公室内的凳子进行抵抗,曾某某再次用尖刀多次捅刺陶某某,后被他人拉出教务处办公室。曾某某试图再次撞门进入教务处办公室无果后,回到了行政楼二楼校长办公室。

  随后,陶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陶某某系生前胸、背部遭受单刃锐器刺戳致心、肺、脾破裂死亡。

↑案发后,医生在现场抢救。↑案发后,医生在现场抢救。

  作案后,曾某某在校长办公室内用自己的手机拨打了威远县黄荆沟派出所报警电话投案,并在现场等待,随后被赶至案发现场的公安人员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