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静 封面新闻记者 吴冰清

  注册微信号冒充医院医务人员,谎称自己有“渠道”拿口罩,骗取他人118000元口罩货款,可这些钱,全部却用于自己偿还债务……近日,成都市温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涉“疫”诈骗案宣判,被告人曹某当庭认罪认罚,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8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见利忘“疫”,冒充医务人员骗取10万余元

  2020年新冠疫情发生后,曹某做起了口罩的生意,2月18日,曹某在明知无法提供口罩的情况下谎称有能力提供口罩,并通过注册微信号冒充医院医务人员等方式获得被害人吕某某信任,骗取吕某某118000元口罩货款。曹某收到货款后未联系货源,直接将该货款用于偿还个人债务。

  2月18日至19日,在多次等待均未提到货物后,吕某某报警。随后,曹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承认收取吕某某货款而未发货。截至开庭前,曹某已退赔被害人吕某某人民币25000元。

  检察官多次释法说理 当事人当庭认罪认罚

  “我觉得我这个不是犯罪”,在2月21日的询问中曹某承认自己收了钱未交付货物,但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对案件的定性提出了异议。

  为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温江区检察院对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组织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检察业务工作的通知》要求,细致梳理该案证据,针对其提出的异议结合现有证据和法律规定,与曹某辩护律师沟通,并多次向曹某及其家属释法说理。

  期间,为消除曹某及其家属疑虑,检察官多次就新证据与曹某等人就证据证明力及法律规定等进行释法说理,二次开庭时,曹某最终表示认罪认罚且不上诉。

  检察官:涉疫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从严从重打击的同时又避免“一刀切”

  “涉疫案件既要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又要避免出现不分具体情况的一刀切。”该案承办检察官李刚这样说道。据悉,该案发生后,依托与温江区公安分局建立的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沟通联系机制,在收到公安机关反馈的情况后,该院疫情防控工作组立即确定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与该案承办民警交流意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确保证据链完整扎实。同时,通过与辩护律师加强沟通,对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释法说理,善用法律本身具有教育、引导和警示功能,进一步加强对涉“疫”犯罪人员的警示教育,在依法惩处的同时,促使其悔悟,防止再犯,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