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被盗用信息定损 怀疑查勘员在骗保

  据李女士介绍,她于2016年5月在绵阳的一家宝马4S店购的车,“车险也一直在4S店买的。”由于一直在4S店做的保养,保险到期后也一直通过4S店续保。至于保单上是否留有自己电话,也没有在意。

  “如果不是4S店通知我,我根本不知道自己还会在江油发生车祸。”李女士说,她拨通短信上所留的查勘员电话,对方告诉她,5月份的时候,李女士在小区停车时,与另一辆蓝色宝马车进行了擦挂,这次是为了给对方定损理赔,重新做了一个现场。

  对于查勘员的解释,李女士却有点想不通。5月份确实与邻居的车进行了擦挂,也进行了维修。而这次却是一个新的报案现场,而且还定性为追尾。“他们怎么能随意做假现场呢?”李女士说,平时车主出事故都需要身份证、行驶证等相关证明定损,而保险公司这次在车主未知的情况下,找一个修理厂,再随意做一个事故现场,现场查勘就完成了,他们如何通过相关证明审核的?“他们这样做,有涉嫌合伙骗保之嫌。”

  查勘员:为给上一起车祸理赔 进行了“特殊处理”

  9月1日下午,封面新闻记者联系上当事查勘员徐某。徐给出的解释为,李女士于5月3日在小区停车时,与停放的一辆蓝色宝马发生了擦挂。“将对方的右后车门及车身刮花,修理费需要2600元。”徐某说,后来通过多次协商,同意理赔2000元。

  据徐某某介绍,由于对方一直没有修理,所以这笔赔偿金就没有进行赔付。这次,车主要进行修理,需要支付修理厂费用,保险公司就进行了特殊处理。“费用在2000元以下,只需要用交强险赔付,对商业险种没有影响。”

  徐某某给出的解释,李女士认为查勘员在说谎。“邻居的车在事故一个星期就修好了,何来进行赔付。”李女士为了证实自己的说法,还专门给对方拨打了电话。对方在电话中称,在车刮了一个星期后,就在当地4S店修好了。 “他们这样做,让我莫名‘被车祸’一次。”

  对于李女士“被车祸”一事,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公司负责人史某说,由于近段时间网络升级,造成短信推送错误,给车主造成了误会,查勘员是否涉嫌骗保,还需要进一步调查。

  律师说法:涉嫌小额骗保 应受行政处罚

  四川蜀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姜波认为,查勘员的行为无需适用保险诈骗罪,仅涉嫌诈骗,但因数额未达到5000元的刑事处罚的立案标准,且保险公司尚未支付,故属于未遂。该行为可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行政处罚。

  姜波提醒,各企、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员工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严防出现利用职务或职业的便利损害客户利益的情形出现。若出现客户利益受损情形,则单位会因其过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