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田之路

  近日,四川广元市两级检察机关和法院联合旺苍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来到旺苍县增殖放流基地,对赵某甲、赵某乙两人破坏生态环境资源一案共同开展生态资源修复,增殖放流鱼苗共计20000尾。

  2020年1月,赵某甲、赵某乙在旺苍县高阳镇东河韩家营河段非法捕鱼,致使河鱼死亡。旺苍东河流域属四川汉王山东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的试验区,是旺苍县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地,东河不仅是旺苍县的母亲河,也是长江上游的重要流域和生态屏障之一。赵某甲、赵某乙的行为破坏了保护保护区的渔业资源,对保护区水生生态造成严重危害,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8月25日,广元市中级人法院开庭审理了赵某甲、赵某乙二人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支持检察机关的所有诉讼请求。由被告二人在判决生效之日一个月内,在广元市级以上媒体公开书面赔礼道歉;出资39140元购买10cm以上规格的鲤鱼、鲫鱼和鲢鱼共计20000尾,完成流域生态系统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