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走着的路上忽然有石头堵路……”7月17日早上5点过,四川遂宁市安居区东禅镇佛圣庙村村民林某杨骑摩托车撞上路面落石,导致摔伤花了1万多元,其家属认为镇政府没有及时清理路面负有责任。

事发现场,路面落石导致车祸事故事发现场,路面落石导致车祸事故

  多次沟通无果后,林某杨家属网上发帖“求助”,但东禅镇政府坚称不应担责。

  9月9日,东禅镇镇长刘红波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事发地位于该镇境内318国道,按属地管理要求,东禅镇确实负有该路段清扫、巡查等责任。但事故发生于早上5点过,工作人员还没有上班,并且附近有“塌方提示牌”。

  那么,负有属地管理责任的当地镇政府是否应该担责?有律师观点认为,自然灾害类意外事件具有不可预见性,就该事件来看,没有证据显示镇政府未尽管理责任或存在过错,因此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