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何勤华

  近日,伍某某等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审宣判,分别判处涉案人员3年至25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至此,一个长期横行于西昌、盐源及川滇结合部泸沽湖景区的黑恶团伙被彻底打掉。该“5.26”专案是凉山州打响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案,该案的侦察,经过了两年的艰苦工作,实现全案成功移送审查起诉。

研判案情。西昌公安供图研判案情。西昌公安供图

  

  “5.26”专案的最初发现,是西昌市公安局从一次街头斗殴的普通治安案件中发现的。在这起案件中,侦查人员敏锐地发现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段残忍、逃离方法组织有序,应该是有组织有预谋的犯罪。

  通过进一步侦查,以伍某某为首的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渐渐浮出水面。西昌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终于摸清以伍某某为首的10余名犯罪嫌疑人,在西昌、盐源、泸沽湖等地,以开设贷款公司,向农村群众提供小额贷款、赌资,组织赌博,暴力讨债的犯罪事实。

  2017年8月22日,在国道348西昌至盐源段,伍某某被抓获,俯首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