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殷鹏
9月15日,记者从省药监局获悉,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国家药监局关于7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2020年第60号)》,通告称,在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发现7批次化妆品抽检不合格,涉及染发膏、面膜、防晒类产品。
通告显示,经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等单位检验,标示为北京隆盛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哈罗闪婴儿净护二合一洗发沐浴露1批次婴幼儿护肤类产品,子卬(上海)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波斯顿BOSSDUN.MEN净白隔离防晒乳1批次防晒类产品,她芙医美(厦门)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沈郎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油茶精加工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联合研究监制生产的她芙山茶花燕窝滋养紧致面膜1批次面膜类产品,北京老人头日用化学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生产的老人头牌染发焗油乳膏等4批次染发类产品不合格。
据悉,上述不合格产品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北京、广东、福建、江苏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实后依法责令相关生产企业对已上市销售的有关产品及时采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要求四川、辽宁、广西、甘肃、广东、山东省(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附7批次不合格化妆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