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农业农村部宣布,从2020年1月1日0时起开始实施长江十年禁渔计划。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最迟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期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对于长江沿岸20余万渔民而言,2021年1月1日不仅是新年的第一天,也将是渔民这份职业画上句号的一天,意味着一段新生活的开始。而对于长江上游的四川涉及退捕的16437名渔民而言,半个月后的9月30日,这一天就将“提前”到来。

  8月27日,四川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四川将于9月30日前完成退捕渔鱼船渔具和捕劳许可证回收封存,涉及退捕渔船10211艘,也就是10211张捕捞许可证。没有捕捞许可证再捕鱼就是违法行为,许可证的回收封存,也意味着四川长江十年禁渔的全面正式拉开。

  对于很多鱼类而言,重回长江的回家之旅才启程,长江本身的恢复也才刚刚开始。红星新闻记者获悉,目前四川水生生物调查评价专业人员已开始对全省小水电进行摸底调查,未来对采取补救措施也不能减轻对水生生物影响的小水电站将予以拆除。

↑2020年7月1日零时起,湖北省宜昌市境内长江宜昌城区段葛洲坝以上水域全面禁捕,禁捕期暂定10年时间。  ↑2020年7月1日零时起,湖北省宜昌市境内长江宜昌城区段葛洲坝以上水域全面禁捕,禁捕期暂定10年时间。

  四川长江禁捕9月30日正式开始

  年底前实现全省全流域禁捕

  从1986年7月1日《渔业法》颁布,四川发出第一张捕捞许可证,到如今已经过去34个年头。捕捞许可证一船一证,有点像出租车的顶子。“9月30日捕捞许可证回收封存后,从法律法规层面来说,禁捕就正式开始了。”四川省水产局三级调研员张志英表示,之后长江流域再出现渔船进行捕捞作业,就像没有顶子的“出租车”,都是打击的对象。

  长江禁捕退捕涉及四川全省45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和长江干流、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大渡河(俗称“一江五河”)。到今年年底前,四川会分三个阶段推进禁捕退捕工作。7月31日前,四川完成了渔船渔民信息精准建档立卡。经农业农村部核定,四川省退捕渔船10211艘,退捕渔民16437人。

  8月1日至10月31日,四川的重点任务是各相关市(州)、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出台详细禁捕方案,完成渔船渔具的回收和处置。其中,9月30日前完成退捕渔船渔具和捕捞许可证回收封存;10月31日前完成回收渔船渔具处置。11月1日至12月31日,四川将基本实现清船、清网、清江、清湖的“四清”目标,发布禁捕通告;2021年1月1日零点前,完成禁捕通告发布,实现全省全流域禁捕。

  捕捞许可证回收封存意味着提前完成禁渔目标了吗?“禁渔包括禁捕和退捕,而捕捞许可证的回收封存既是结束,也是开始。”四川省水产局二级调研员袁野表示,包括提供技能培训,努力实现退捕渔民上岸就业有出路,生活有保障;持续打击“三无”船舶、“电毒炸”等违法行为等,都是需要做并且一直做下去的事,禁渔是长久之事,不存在提前完成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