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纪委监委专题研究扫黑除恶“保护伞”线索

  斗智斗勇,狡猾的狐狸束手就擒

  “李XX和我是‘干亲家’,他在西充生意做得好,比较有钱,作为亲戚经常请我吃饭,……”面对审查调查组,贾某某总是顾左右而言他,不正面回答讯问,对指控也拒不承认。

  从警近40年的贾某某,反侦查意识特别的强,在市公安机关对李某涉黑涉恶团伙案侦察期间,便与相关涉案人员串供,甚至在审查调查期间还拉拢腐蚀了一名参与审查调查陪护的人员。

  贾某某的不配合,一度让审查调查工作陷入了僵局,“我们面对的对象不是一般的对象,审查调查方案还要再详细一些,考虑还要再周全一些,讯问准备还要再充分一些,证据收集还要再全面一些。”营山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刘海对此案的审查调查工作及时作出新的安排部署。

  经过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政策攻心与外围调查等多管齐下,被调查人员对抗心理出现松动。同时,专案组与相关人员谈话45人次,提取书证物证200余份,查询银行信息50多次。在一份份铁证面前,贾某某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不得不如实供述其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涉嫌犯罪的事实,并主动交待了其他涉案人员和问题,写下了忏悔书。

  2018年11月,营山县纪委监委将贾某某涉及李某涉黑涉恶“保护伞”的问题调查清楚后移交至西充县纪委监委,贾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法所得被依法追缴,并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

  营山县纪委监委走访收集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线索

  有伞必破,人民群众安全感全面提升

  贾某某案拉开了营山县纪委监委三年“打伞破网”行动的序幕。营山县纪委监委根据此案审查调查中掌握的证据线索,依法依纪查处涉黑涉恶“关系网”“保护伞”问题23起,党纪政务处分23人。

  在认真完成市纪委监委交办的“打伞破网”任务的同时,营山县纪委监委按照中央、省、市纪委监委的部署要求,以除恶务尽的坚定决心,坚持“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背后的腐败问题,一律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切实做到“不管涉及到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2018年扫黑除恶三年专项行动以来,营山县纪委监委受理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线索46件,严肃查处了清水乡某村主任张某等涉黑涉恶“关系网”“保护伞”案件1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组织处理2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

  随着一大批涉黑涉恶“关系网”“保护伞”被查处,党员干部队伍中的“害群之马”被揪出,营山党风政风更加净化,崇法尚德、扶正祛邪的正气更加充盈。

  “三年专项行动的结束,并不意味着纪检监察机关‘打伞破网’使命的结束,这项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系统工程,”营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代主任曹毅说,营山县纪委监委将以扫黑除恶三年专项行动为契机,建立形成长效机制,坚决清除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防止黑恶势力卷土重来,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