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四支队五大队民警在乐雅高速峨眉山收费站开展日常勤务检查时,发现一驾驶员的驾驶证已过期8个月,而他本人一无所知,该驾驶员将面临相应的处罚。

  22日下午,民警对一辆车牌号为“川A88***”的宝马轿车进行检查,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民警注意到,该驾驶员廖某的驾驶证是2014年1月考取的,首次换证日期应该在2020年1月,而直至2020年9月,廖某也未进行驾驶证审验,驾驶证超过有效期8个月,属于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民警了解到,廖某家住成都市,当天,他驾车从成都往峨眉山方向行驶,在峨眉山收费站下站被民警查到时,他才发现驾驶证超过了有效期。民警介绍,驾驶证过期在一年之内可以正常办理换证手续,但不能驾车;驾驶证过期超过一年,属于注销可恢复状态,通过科目一考试可重新取得驾驶证;驾驶证过期三年,将会被永久注销,需要重新参加驾考,才能重新取得驾驶证,驾驶员一定要留意驾驶证有效期,按规定时间换证。

  据了解,廖某在道路上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仍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将面临15日以下行政拘留,1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