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观察  彭莉 四川在线记者  唐子晴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又有新变化!10月12日,记者从攀枝花市民政局获悉,2020年攀枝花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日前作出调整,其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60元/月提高到61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370元/月提高到410元/月。

  根据《关于发布2020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的通知》要求,除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外,攀枝花还提高了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2020年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为800元/月,增长了50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为580元/月。2020年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低限为三档(全自理)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二档(半护理)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一档(全护理)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和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低限维持不变。

  攀枝花市民政局相关人员介绍,该标准从2020年7月1日起执行,由各区县民政部门负责补发相关费用。从10月10日《通知》下发之日起,各项资金补发工作将在1个月内完成,涉及补发的城乡居民人数正在进一步核实统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