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称借了10000元,被告坚称只借了1000元,但又没有借条……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诉至法院,法官应该怎么判?

  日前,四川大英法院审理此案后,根据“出借人往往比借款人记得更清楚”等信息,认定原告向被告出借10000元及未要求被告出具借条的概然性,要大于被告向原告借款1000元并出具了借条的概然性。并根据现有证据及推理作出判决,支持了原告“借了10000元”的诉讼请求。

  据办案法官介绍,目前被告未上诉,并承诺本月之内履行还款协议。

  “老熟人”借了10000元

  还款时却称只借了1000元

  据大英县人民法院,彭某与原告蒋某均为大英县某乡镇村民,因为均为养鸽户,又沾亲带故,平时如朋友般多有走动。

  据双方陈述,彭某曾有过多次向蒋某借款的经历,因为关系要好,一直没有出具过借条,金额从几千元到二万元不等,前几次的借款彭某均全额偿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