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民警对其位于景福镇麻柳树村的临时居住点进行排查,在此过程中将该案另一名犯罪嫌疑人陆某(女,贵州籍,40余岁)抓获。在二人居住的临时住所内,民警发现一台双开门冰柜,冰柜内堆放有红、黑色两层塑料袋打包好的鸟类死体5000余只,涉案数量属特别巨大。屋内还搜出猎捕工具捕鸟新网近百张、诱捕器数台、喷火枪一支、猎捕夹数十个。

  警方在现场发现的一本疑似记录猎捕数量记录本上显示着:猎捕日期、猎捕人姓名、猎捕具体数量统计详细。经现场初步核算,至2019年10月3日至2019年10月29日,参与猎捕鸟类统计人次4人,猎捕数量共计8万余只。经鉴定,现场扣押的猎获物中包括:领角鸮、朱雀、燕雀、鹀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和三有动物。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石某、陆某对伙同陈某政、陈某德从贵州前往三台县进行猎捕野生鸟类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通过二人主动提供的在逃犯罪嫌疑人陈某政、陈某德的联系方式,民警对在逃两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劝返。2019年11月19日,该案同案犯罪嫌疑人陈某政、陈某德主动投案自首。通过审讯,民警顺藤摸瓜锁定了收购猎获物,涉嫌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嫌疑人龙某华(男,贵州人,40余岁)。在贵州警方的全力支持配合下,2020年1月,龙某华被抓获归案。

  2020年9月,三台县人民法院对该案犯罪嫌疑人陈某政、陈某德、石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至2年7个月不等,并处赔偿生态环境损失1575900元人民币。

  目前,对由该案延伸发现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案件,警方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