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被判拘役四个月

  不服判决 上诉遭驳回

  记者了解到,该案一审由成都高新法院审理,成都高新检察院指控夏某犯危险驾驶罪,建议判处夏某拘役三至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20年6月29日,法院采纳了公诉机关的建议,认为夏某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量刑时考虑到其酒后驾车逃避检查,且发生交通事故,酌定从重处罚,但由于系初犯,认罪,已赔偿事故损失,酌定从轻处罚,综合考虑后一审判处夏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之后,夏某认为原判量刑过重、罚金过高且具有坦白情节等为由提出上诉,其辩护人也提出夏某未对认罪认罚反悔,该案应按夏某在一审庭前签署的认罪认罚的量刑意见处刑,夏某具有坦白情节,请求依照其签署的《认罪认罚具结书》的量刑建议对其处刑等辩护意见。

  2020年9月28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夏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开车撞坏护栏

  这不是小事

  记者了解到,在日常生活中,不少驾驶员会认为开车撞坏护栏,是一件小事情,但实际上,如果驾车撞坏护栏后离开,也属于肇事逃逸。

  有交警表示,哪怕事故很小,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道路中心护栏也属于交通设施,是保障交通安全畅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基础护栏是属于公共交通设施,基础护栏的损失也属于交通财产损失的一部分,在发生事故时,驾驶员应第一时间保护现场,而不是离开,并及时拨打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