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公安局更正后的决定书高县公安局更正后的决定书

  10月19日早上,封面新闻记者向高县警方反映了“复议决定书”存在关键性错误的情况,高县警方经确认后表示“校对错漏”。随后,高县警方迅速向封面新闻记者发来更正后的“复议决定书”,确认该决定书死者姓名应为“肖珍莉”,而非“李珍莉”。

死者“肖珍莉”错为“李珍莉”死者“肖珍莉”错为“李珍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