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县男子酒后深夜溺亡小河沟”后续:

  封面新闻记者 陈章采

  四川宜宾高县男子肖珍莉酒后深夜溺亡小河沟事件(参看封面新闻之前连续报道)发生两个月来,死者家属先后向高县警方提起申请重新进行尸检和血液鉴定,以及对高县公安局《不予立案通知书》申请复议,并向胜天镇政府和高县政法委申请见义勇为认定。10月16日,由死者家属和高县公安局共同委托的第三方司法鉴定机构赶赴高县,提取了肖珍莉尸检检材和血液样本,启动重新尸检和酒精鉴定。同日,高县公安局向家属发出《刑事复议决定书》表示:不予立案。

  10月19日上午,死者家属李梅向宜宾市公安局递交了《复核申请书》。

  “复议决定书”闹“乌龙”:死者姓名张冠李戴

  高县警方“高公刑复字[2020]1号刑事复议决定书”称:“经审查,我局认为李珍莉死亡事件无犯罪事实发生,原决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准确、程序合法,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维持原决定。”

高县公安局复议决定书死者姓名为“李珍莉”高县公安局复议决定书死者姓名为“李珍莉”

  肖珍莉遗孀李梅说,拿到决定书后她就懵了。“这是另外一起关于李珍莉案件的复议决定书呢,还是我老公肖珍莉案件的复议决定书?”

  李梅认为,高县警方出具的这份决定书出现如此关键性错误,有两种可能:“一种就是把另外一起案件的复议决定书张冠李戴发给我了,一种就是粗枝大叶把死者姓名整错了。无论是哪一种情况,都说明他们(警方)是在敷衍我们,根本没有严肃认真地对待这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