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社会性质组织涉刑案13件 一言不合就“断电”

  汶川地震后,村民李金原址重建的家,分为上下两层,木阁黄柱,他十分满意。但是当初建房时,“他(李昌清)要撵我们走,然后他自己来修农家乐。”“不依我的,反正以后拿钱不易拿到。第二,不依我的,以后我是要收拾你的。”李金告诉记者,虽然李昌清多次辱骂并言语威胁,但他没有搬走。修房时,李昌清又多次派人阻挠,但李金还是硬着头皮把房子建了起来。后来,李昌清克扣了李金电站参股应得的电费返款和福利大米。

  今年84岁的刘春秀,更是受到过李昌清的殴打。刘春秀的三女儿告诉封面新闻记者,2001年4月30日,因为李昌清要将大姐调离村干部岗位,母亲刘春秀找到李昌清与之理论。“我母亲才说了一句话,问他‘为啥要调走我大姐’,便遭到李昌清的拳打脚踢,倒在地上。身上好多地方都是乌的。”

  后来,老人住院一个多月,才得以康复。不仅于此,负责此案的刘警官告诉记者,李昌清还通过各种手段,来加强对村民的控制。

  2013年9月,什邡旅发大会要在村里举行,村民李胜龙家门前,需要进行绿化种植。因赔偿问题未谈妥,李胜龙阻止施工。李昌清知道后,立即派遣团伙成员毛某,前往李胜龙家“断电”。由于家里还有一个几个月大的婴儿,断电后十分不便,李胜龙只能妥协。

  除了粗暴对待村民、务工人员、公职人员外,李昌清对基层自治组织,有绝对的话语权。此前在村子里,老百姓之间流传着这样一句话——松林村是李家大院。

  一位担任过村小组干部的知情人告诉记者,李昌清脾气火爆、独断专行。村里的事情,必须他说了算。一次会议上,一位李姓村民提出反对意见,李昌清当众辱骂该村民并将其打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