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张庭铭

  蓬溪一男子自以为打得一手如意算盘,在女友生病期间取走自己女友银行卡里的钱,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却不知道这条“生财之道”不仅行不通,还要为此付出相应的法律代价。

  日前,记者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蓬溪县人民法院对一起盗窃案作出宣判,在积极退赃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前提下,该男子因犯盗窃罪被判三缓四,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据悉,蒋某某和小周(化名)均为蓬溪县人,20多岁,在外打工认识并发展成情侣关系。今年春节期间,小周在蒋某某家突发精神疾病,蒋某某趁机拿走小周的银行卡1张并获知密码。在2月1日到2月13日小周住院治疗期间,蒋某某持该银行卡在一自助提款机上多次取钱,共计盗走小周银行卡内人民币60100元。

  这些钱,是小周多年打工攒下来的。办案法官介绍,当获悉小周的银行卡在蒋某某手中时,小周家人还专门打电话提醒蒋某某不要取里面的钱。但小周家人担心的事情早已发生,并且在接到电话后,蒋某某还未罢手,继续去自助提款机取了钱。

  获悉事情真相后,小周家人报了案。案侦期间,蒋某某将从小周卡中取的60100元全部退还,随后取得被害人谅解。

  蓬溪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到案后如实供述,并积极退赃已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罚。

  最终,该院依照刑法相关规定,蒋某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