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余如波

  10月27日下午,德阳中院宣判了一起重大涉毒案件。9名被告人中,1人被判处死刑,3人被判处死缓,2人被判处无期徒刑,3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十二年不等。一条从缅甸途经云南再到四川的跨境贩毒链就此覆灭。

  德阳中院经审理查明:以李某、江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分工明确,成员之间均为单线联系。李某、江某某共同出资购买甲基苯丙胺片剂用于贩卖,由陈某某驾驶运毒车至德阳某停车场,并将车钥匙放至车辆左前轮上。李某安排吴某某将该车开至中江,李某某、吴某某对运毒车辆进行拆卸取出毒品,李某、吴某某将毒品带至南华镇、凯江镇等小区房屋内,与李某某一起分装后放入蛇皮口袋或行李箱,由李某带走交给李某二采用“埋雷”方式贩卖。吴某某将修补好的运毒车辆开至德阳停回原位,陈某某将车开回云南,并收到卖家支付的费用。

  2018年至2019年期间,该犯罪团伙利用此犯罪方式进行交易,涉案毒品近100公斤。

  另查明:

  被告人李某因犯聚众斗殴罪,于2016年8月12日被中江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被告人高某某因犯抢劫罪,于2000年3月22日被绵阳中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016年2月4日被释放。

  德阳中院依法作出下述判决:

  李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江某某、李某某、杨某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吴某某、陈某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李某二、刘某某、高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至十二年不等;

  以上被告人处相应财产刑。

  德阳中院 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