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陈松

  货车无牌无证无保险,上路行驶危害极大,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造成不可估量的后果。但总有人明知故犯,心存侥幸驾驶“三无”车辆上路行驶。

  记者10月29日从省高速交警三分局获悉,10月22日凌晨1时许,四川高速公安三分局七大队民警在执行路面巡逻任务时,在巡逻至G93成渝环线高速乐宜段K718公里(叙州区泥溪段)处发现前方客货车道内一辆尾部无任何灯光且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重型货车在前方行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民警立即通过喊话、鸣笛等方式提示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驾驶员却不予理睬。反而加大油门提高车速,企图躲避检查。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民警多次喊话警示该车驾驶员,最终在五粮液机场收费站将该车挡获。

  民警通过核查,发现该车属于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三无车辆且多年未年检,并套用其他车辆号牌,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更为严重的是驾驶员彭某无法出示驾驶证,还涉嫌无证驾驶,民警依法对该车进行暂扣。经进一步询问,该车驾驶员彭某交代因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驾驶的重型货车是通过朋友购买,主要用于工地内部使用,想着深夜没有交警,抱着侥幸心理将车辆开到路上来。民警对驾驶员彭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其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并将相关证据进行固定核实,依法按照相关规定对彭某处以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并于10月23日将彭某送往宜宾市拘留所执行拘留。

  四川高速公安三分局七大队提示:广大交通参与者,要从自身做起,模范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拒绝交通违法行为,安全出行,文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