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袁城霖

  10月29日,达州市纪委监委曝光7起“清塘净水”专项整治查处的典型案例。

  1。原达州市国土资源局通川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郑中润等人在山坪塘整治项目中收受现金、不认真履职的问题。2017年1月,原达州市国土资源局通川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郑中润,通川区自然资源局土地统征储备整理中心主任王震山、副主任邓伟、工作人员胡建,通川区水务局干部李仕平等人在参与山坪塘整治项目验收过程中,履职不到位,未按规定进行全覆盖检查验收,郑中润收受承建商所送现金2.2万元,胡建收受承建商所送现金0.3万元,邓伟收受承建商所送现金0.25万元。2020年9月,郑中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胡建、邓伟、王震山、李仕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2。达川区水务局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原副主任杨新运收受现金涉嫌犯罪的问题。2015年至2020年,达川区水务局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原副主任杨新运,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小型农田水利重点项目的建设、验收和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收受项目承建商所送现金共计38万元。2020年9月,杨新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款已收缴,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万源市原白羊乡大地坪村支部书记方统平、村委会主任李庆忠弄虚作假、履职不力的问题。2016年3月,在万源市原白羊乡大地坪村山坪塘维修整治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中,时任白羊乡大地坪村支部书记方统平、村委会主任李庆忠,履行职责不到位,在未组织对该村山坪塘维修整治工程进行初步验收的情况下,编造虚假验收资料,并在报送的验收资料上签“验收合格”意见,导致该村山坪塘维修整治后一直不能正常蓄水,无法正常投入使用。2020年10月,方统平、李庆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宣汉县马渡关镇原水利站站长李小华、长滩村党支部书记刘勇履职不力的问题。2019年8月,宣汉县以工代赈办下达马渡关镇长滩村易地扶贫搬迁配套基础设施补助资金,用于新建该村3、4组饮水工程。马渡关镇原水利站站长李小华、长滩村党支部书记刘勇违反工作纪律,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监管、验收职责,导致该村人饮工程不能正常使用,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9月,李小华、刘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大竹县柳城溪水务站原副站长冯平利用职务之便套取山坪塘补助资金的问题。2014年至2017年,冯平利用任大竹县柳城溪水务站副站长的职务便利,虚报整治石河镇炉山村、宝华村山坪塘11口用于套取财政补助资金。2020年9月,冯平受到降级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6。渠县拱市乡原党委书记郝毅收受现金、不认真履职的问题。2017年,渠县拱市乡原党委书记郝毅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插手该乡扶贫工程项目,收受承建商蒋某所送现金并接受宴请。同时,郝毅在高滩村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未正确履职,滥用职权导致高滩村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中有2口蓄水池至今未修建。2020年10月,郝毅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7。开江县水务局水资源管理股股长易祖红等人履职不力、收受现金的问题。2016年11月,在开江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建设中,县水务局水资源管理股股长易祖红、县水务局原纪检组长肖大国、县财政局党建办主任牟达勇、县水务局工作人员赵大艳在参与部分项目选址工作中,履职不力,并分别收受项目承建商所送现金。其中,易祖红收受现金1100元,肖大国收受现金1400元,牟达勇收受现金1100元,赵大艳收受现金600元。2020年9月,易祖红、肖大国、牟达勇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赵大艳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